南京审计大学博物馆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

发布者:博物馆发布时间:2020-12-18浏览次数:3497

  1.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清晰,书记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。

  2. 利用部门工作微信群、党支部微信群、部门网站等,切实加强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的分析、研判、处置,引导党员干部准确认识当前舆论形势,把握舆论主动权,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把握正确导向。

  3. 严格执行博物馆公众号、自办刊物的备案登记等制度。

  4. 实行信息发布专人负责制,落实信息发布审批制度,严格审批发布在博物馆网站和博物馆公众号上的每一条信息,对博物馆网站和博物馆公众号的形式、内容和日常运行严格把关,博物馆网站和博物馆公众号内容定期更新。

  5. 在组织研究院课题研讨会和审计文化讲坛时,对主讲人资格及讲座内容严格审批。

  6. 在党员教育实境课堂开课过程中,对微党课授课人资格及授课内容严格审批。

  7. 加强对学生助理团和学生讲解员队伍管理,对讲解词定期进行审核更新,强调意识形态重要性,做到程序规范,严格把控,杜绝错误思想传播的可能。

  8. 严格执行流程系统预约参观制度,强调预约方参与管理,保证参观人员的身份真实,尽量陪同参观;不可私下接受任何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的参观,所有涉外参观,须经校外事办的统筹安排。

  9. 本工作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实施。未尽事宜,由南京审计大学博物馆负责解释。

    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1911制定,2021年1月第一次修订